(资料图片)
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 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 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
Copyright 2015-2022 北方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0 联系邮箱: 55 16 53 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