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6月15日,丹寨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通过现场调解的方式调解了一起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及时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原告黄某因居住需要,租用被告屈某的房子,当事约定租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但原告查看房屋后发现租给自己的房子被被告私自用鞋柜分为两间后单独出租。
调解员了解案件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被告屈某承认自己修改房屋结构事实。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最终被告屈某同意退还原告黄某的租房押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丹寨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以诉源治理为着力点,以便民利民,源头化解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供稿 吴佳宇
一审 敖乃霞
二审 石开恒
三审 陈玉佳
Copyright 2015-2022 北方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0 联系邮箱: 55 16 53 8@qq.com